第40期 | 2006.03 |

T2系統常見問題解決/關於報失罰款的計算

若針對某筆借閱資料執行報失處理後(註1),系統提供特定天數的遺失書補購期(註2),

若讀者未在此期限內進行報失後的賠償作業(註3),則會依超過期限的天數加計逾期罰款。

 計算原則請參考如下圖示:

 

 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註1:流通櫃台 F1 摺頁中的圖書報失”功能

註2:流通管理 政策管理/圖書館/修改功能中,“遺失書補購天數”的設定

註3:流通櫃台 F8 摺頁的各項處理功能

 

以上的畫面及操作流程說明,若有不清楚的地方,歡迎與我們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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